一直以來,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都占據著統治地位。隨著全球化現象的不斷加深,越來越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建立,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需要哪些條件?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的注資本是多少呢?它的注冊資本又該如何使用?下面就由杭州注冊公司的小編為您解說相關內容。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是什么意思?
1、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以上。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指實收的股本總額。實收股本總額是指公司股票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切勿理解為股票的發行價格總額。因為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超過面值溢價發行,但超過面值發行所得的溢價款不作為資本登記,即注冊資本里不包括溢價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其實有資產數額可能是不一致的。
3、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注冊資本的使用
有關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講。
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冊資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發放人員工資、進貨、買辦公用品等等,這些行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開具相關發票。
另一方面:私用。雖然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個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冊資本也是不可以隨便取出來供個人使用的。當然,注冊資本取出來之后盡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限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需要高于上述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并折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招募設立發行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及發行的股份后,應即繳納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由依法批準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
招股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2)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3)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
(4)認股人的權利、義務;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準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并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公司設立需要具備上述的六個條件以外,還需要由股東所持股份來確定在公司權利和義務。
股份公司設立形式
一、股份形式
1、新設
按照我國股份制試點的通行做法是,具有投資主體資格的境內、外法人或自然人,主要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將自己所有或依法經營管理的部分財產以發起人的身份出資,組建一家新的。后,出資人仍獨立存在,原有的法人地位不取消。
2、現有企業改制
現有企業改制,可以實行發起設立,也可以實行募集設立。募集設立時,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實踐中有實力國有企業,多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二、企業重組基本模式
1、整體上市模式
發起人企業不進行資產調整,原企業整體上市,此種模式是用于下列條件:
(1)新建的企業或社會負擔較小的老企業;
(2)資產相關性大、業務單一;
(3)非經營性資產有一定盈利能力。
2、分立模式
原企業集團把經營性資產及相關的負債和權益投入擬,剝離非經營性資產。被剝離資產若有較強盈利能力,一般應重組成新的法人主體,原企業撤銷;否則就保留原企業法人地位,對擬上市公司控股。使用條件為:
(1)大而全性質的大型國有企業;
(2)資產相關性不大;
(3)上市公司不承擔非經營性資產。
3、合并模式
該模式是原企業通過購買或股權交換方式取得對另一個企業的控股地位或另一企業的全部資產,成立股份公司,被收購企業成為原企業的附屬公司或被撤銷;也可新設立股份公司,納入兩家以上企業的資產,原有企業全部撤銷。適用于:(1)原企業規模小,但相對獨立,業務聯系緊密;(2)各企業有自己的優勢,在行業中有一定的影響;(3)單個一家企業規模小,無法滿足上市的要求。
企業股份制改制與重組,組建股份公司到海外上市,一般需要籌備相當長的時間,編寫多種資料,經過各個管理機關審批,需要技術、財務會計、評估、法律、證券等專業人員參加,形成上報文件。因而需要統一的規劃設計、控制、協調、指導、操作,從而保證公司籌備的順利進行。在這一過程中,財務顧問和中介機構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企業應首先確定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機構(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并與各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合同。
2、律師等中介機構應側重各自專業領域,全面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
3、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中介機構應協助企業共同制定改制上市的總方案,并根據方案訂出改制上市的工作時間表。
4、中介機構開始圍繞改制總方案和工作時間表協調開展工作。(涉及國有資產的應開始辦理國有資產的評估、審批手續)
5、根據審計、評估的初步結果,確定五個以上的發起人及出資比例,簽訂《發起人意向書》
6、召開發起人會議、簽訂《發起人協議》,辦理工商名稱預先核準手續。
7、根據《發起人協議》辦理有關出資的事宜,可刻制股份公司籌委會公章,開立出資設立股份公司的銀行帳戶。
8、律師協助企業制定出全套報送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股份公司的申報文件,并根據股份公司的設立方式起草各項文件(如章程草案、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出具股份公司設立法律意見書。
9、省政府(或國務院授權部門,如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應報國家商務部)批準設立股份公司并下達批準文件。
10、各發起人出資到位,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同時辦理相關資產的過戶登記手續。
11、在政府部門批準后一個月內召開股份公司的創立大會,律師協助制定創立大會的系列材料。
1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的工商登記手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